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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法院召开“弘扬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切实改进思想、工作作风”主题培训会
作者:常海滨  发布时间:2009-12-09 14:20:04 打印 字号: | |

2009911下午,眉县法院在院内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弘扬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切实改进思想、工作作风”主题培训会。县法院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培训会。会上,副院长窦剑代表院党组就县法院正在开展的“弘扬延安精神,加强司法良知教育,改进工作作风”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张增浩院长作了动员辅导讲话。

“弘扬延安精神,加强司法良知教育,改进工作作风”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深入动员,提高认识阶段(时间20099月)。组织干警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三代领导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各级法院院长关于司法人民性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活动重要意义;第二阶段为查找问题,边整边改阶段(时间200910月)。认真查找、整改法官干警中存在的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形象不佳、工作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要充分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第三阶段为建章立制,评议总结阶段(时间200911月)。立足长远,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注重从制度建设上入手,巩固教育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张院长在辅导讲话中首先向全体干警阐明了延安精神的具体内容,即坚定的理想信念,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群众路线,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注重理论学习和理论创新。他指出坚持和弘扬延安精神,加强司法良知教育对于解决当前法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法院工作,有很强的针对性,开展这一个活动必须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体现司法为民宗旨的要求。以人为本是司法为民宗旨的内在要求,也是延安精神的具体体现,我国的法治建设,始终以谋求人民幸福、实现人民利益为目标,以人民利益为依归。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学习延安精神和马锡五审判方式,要始终把“人民”二字牢记心头,要有群众观念、群众感情,善做群众工作。要树牢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思想,学习和发扬马锡五的优良作风,到老百姓中间去开庭办案,真正做到便民诉、解民忧、护民利、得民心,把司法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要与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相结合。要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从国情、县情和民情出发,把具体的案件事实、法律规定与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当地的善良民俗习惯结合起来,作出公正适当的裁判结果。要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准确了解和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改进司法作风,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破除司法神秘主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实现司法公正。要把开展弘扬延安精神、加强司法良知教育、改进工作作风与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活动相结合,加大公开审判、巡回办案、就地审理和法制宣传的力度,畅通法院工作的民意沟通和表达机制,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司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三、要增强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意识,是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要时时处处强化责任意识,弘扬延安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把工作当事业,把审判当学问,做到秉持公道,用心做事,用心办案,多想办法,设身处地多为当事人着想。审判、执行部门的同志要运用法律精神和政治智慧,使办案的结果更符合法律、政策和实际,更有利于平息矛盾,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司法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服务部门也要高标准、严要求,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审判工作提供一流的服务和保障。

四、要努力养成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与信仰。法官正气的形成,源于对法律精神的崇尚与追求。弘扬延安精神、加强法官良知教育、改进工作作风,要狠抓学习,提高思想境界,领悟法律真谛,树立司法正气,培植法院文化精神。通过良知教育和实践,培养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感,使司法良知从情感走向理性,从道德义务走向具有责任感、使命感的信仰层面,最终养成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公平正义的信仰。

五、要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确保司法廉洁。延安精神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艰苦奋斗的精神。我们要牢记毛泽东同志当年倡导的“两个务必”,保持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我们不能认为艰苦奋斗是生活小事,如果想享乐多了,想审判事业必然就少了,离灯红酒绿近了,离人民群众必然就远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加强思想修养,防止享乐思想的滋生,要注意防微杜渐,保持艰苦朴素的生活态度,要强化监督意识,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发扬奉献精神,比工作、比贡献,不要比物质享受。

 

责任编辑:王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