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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解重建粘牙事 帮助灾民早安家
作者:李伟  发布时间:2009-12-16 13:46:44 打印 字号: | |
  王志华和王新福这两位老邻居将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他们回过头憨厚地对承办法官及在场的调解人员说“太感谢大家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帮我们解决了一件大事。” 近日,眉县人民法院槐芽法庭采用三级联动的方式用三天时间及时调处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为原告王志华的灾后重建消除了妨碍,保证了眉县槐芽镇的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在今年的5.12汶川大地震中原告所住房屋不幸受灾,被确定为灾后重建户,一得到政府灾后重建资金就开始建房。在建房的过程中,被告王新福认为原告建房将会影响自己的通行便阻挡其施工,为此双方发生矛盾,后经村组及槐芽镇土管所调处未果。王志华一纸诉状将王新福诉至法院。 案件批转到槐芽法庭的当天,被告就心急火燎地来到法庭。“房屋受灾了,新房又盖不成,请法院一定要帮我处理。”庭长刘万里热情接待了他,经简单询问有关情况后,马上意识到此案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事关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和灾后重建大局,希望能通过积极主动地努力尽快把案件妥善处理。 当天下午槐芽法庭立即组织办案力量前往案件现场查看、走访了村组及相关人员了解案情。因被告外出,法庭委托村委会通知其第二天来法庭,并在晚上电话联系其第二天及时到庭。第二天被告一大早就来了法庭,情绪十分激动,声称其房屋是村组统一规划下建的,原告的建房会影响其通行,并认为他阻挡原告施工理所当然。承办法官接待并耐心聆听了他的陈述,待其绪缓和后,当即告知第二天组织调解。 被告离去后,承办法官结合原、被告的陈述、现场调查及相关人员的情况分析了案情。认为,被告系按照村组规划修建房屋,原告建房确实会影响其通行,但是原告系受灾户,房屋得不到及时修建必会阻碍灾后重建大局,党和政府的温暖就得不到体现,且当事人双方是多年的老邻居,虽然因建房产生纠纷但并无过激的矛盾,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承办法官与镇司法所、村调解委员会及时取得了联系,希望三方互相协作形成合力,鼓上一把劲,把矛盾及时化解,方便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最终决定以法庭调解为主,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协助处理本案的工作思路。第二天双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坐在了一起,承办法官不急不躁,摆事实,讲道理,融情于法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在镇、村调解人员的努力下,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确定了对王志华的宅基地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的方案,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告王新福退出多占的集体宅基地,王志华在王新福的西侧按土地使用证的面积座南向北修建房屋。法官指导镇司法所当场制作调解协议,调解人员及双方当事人均在协议上签名,并加盖司法所公章,原告王志华撤回起诉。至此,一起事涉灾后重建的宅基地纠纷在法院的指导下,通过三级联动调解方式得到圆满解决,这就出现了文章开篇的一幕。 灾后重建事关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落实。眉县人民法院槐芽法庭对事涉灾后重建的案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积极予以协调处理,可以看出现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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