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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重民生 服务大局保稳定
眉县法院快速受理2•4重大交肇事故损赔案
  发布时间:2009-12-18 15:00:2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立案受理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于该起事件在我县影响较大,我院反应及时、工作迅速、措施得力,当事人当天来院立案,当天受理,转入业务庭后当天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了肇事车辆。从而确保了案件的下一步执行,依法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此举受到了当事人及其亲属的好评。

  2009年2月4日下午,宁夏籍司机何生普驾驶马吉武经营、李风全所有的宁D92090号重型普通货车超速沿姜眉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姜眉公路11KM 400M(齐镇下西铭十字路口)处,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高新科驾驶的豪铃150型无牌照三轮摩托车由东向西横穿公路时两车相撞,当即造成三轮车上夫妻两人死亡,四人受伤,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眉县交警大队对该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何生普与高新科负事故同等责任,受害人无事故责任。由于原告三兄妹的父母双亡,对于突发而来的事故,使其兄妹痛不欲生,难以接受。可肇事方在支付2万元后便不再支付费用。为此,受害人家属情绪激动,曾一度将姜眉公路进行了拦堵,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2月20日我院在当事人起诉后即当日予以立案,并专门派人将案卷材料送到齐镇法庭。法庭接案后,由于案情重大,为确保案件的稳妥处理。必须先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才能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随即请示院领导,果断地对该案肇事车辆进行了查封,从而使案件的执行有了保障,当事人的激动情绪予以消除,避免了矛盾进一步的扩大。
责任编辑: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