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我县农村一男青年宋某与西安某大医院一女研究生李某结婚仅一月,双方矛盾便不可调和,李某遂诉至我院要求离婚。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最终使这起因文化背景差异较大导致双方反目的离婚案件,圆满得以调解处理。
2007年7月,宋某因肾病严重就医于西安某大医院,认识了当时正在该院实习的原告李某,其后双方互有往来,并逐渐产生情谊。2009年9月,原告李某在未征得家人同意后即自做主张与被告宋某在眉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共同生活一月有余,原告意识到无论是价值观还是文化背景等方面,双方均存有差异,遂产生悔婚之意而提出离婚。为此,被告宋某拿走原告毕业证等各种证件为要挟。本案在审理中,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婚姻基础薄弱,文化背景差异大,沟通比较困难,致使矛盾加深、激化,确实难以共同生活,无法建立夫妻感情,遂主持调解,耐心地给双方做工作,最终使原被告心平气和地协商解除了婚姻关系。
在这起案件中,医生李某错把对患者宋某的关爱当成爱情,最终致二人因现实生活、家庭背景及文化差异而离异,这是因文化差异大、价值观迥异而致婚姻失败的又一例证。脱离现实的“梦幻”婚姻,最终会梦醒人悔。再次告诫那些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应当多思慎虑,勿因一时的冲动或好恶而感情用事,那最终只能毁了自己一生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