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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法院进行中层领导轮岗
作者:闫占彬  发布时间:2010-03-23 09:50:06 打印 字号: | |

2010319上午,眉县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安排院机关业务庭中层领导轮岗工作。会议由窦剑副院长主持。

在会上,窦剑副院长首先宣读了我院关于中层领导轮岗的实施办法。接着,由按院党组决定参加轮岗的刑庭、民一庭、民二庭、审监庭、行政庭、立案庭、执行庭等七个庭室庭长分别进行了择岗演讲。然后,由全体干警对参加轮岗的各庭庭长进行了民主测评。

最后,张增浩院长对于这次中层领导轮岗的重要意义,做了以下讲话:

一、进行中层轮岗是拓展中层领导知识领域,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业务能力的需要。我院中层领导大部分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了多年,对自己业务庭的审判业务很专业也很精通。但对其他业务庭的审判业务就可能会陌生一些,业务能力就可能会薄弱一些。这样将最终不利于我院的审判工作。因此,对于中层进行轮岗势在必行,这将有助于我院审判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是促进各中层领导开拓工作思路,进行工作创新的需要。进行中层轮岗,将促使各中层领导在新的岗位上,不仅要尽快精通新岗位的审判业务,更要精心谋划新业务庭的整体工作,必须在新岗位上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要有创新理念、创新意识、创新思维,从而全面进行工作创新。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的需要。这次参加轮岗的中层领导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了多年,就有可能在廉政工作方面出现疏漏。进行轮岗,有利于各中层领导在新岗位上谨小慎微,进一步加强自身和自己庭室的廉政建设工作,有利于确保自己和手下的人不出问题。

四、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做好审判工作的需要。各中层领导是我院各项工作的中流砥柱和中坚力量。进行中层轮岗,是我院党组根据各中层领导的工作特点、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所做出的重大决策。这是我院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这将更有利整合我院的审判资源和审判力量,从而带动我院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院党组将根据参加轮岗的中层领导的选择意愿、全体干警的民主测评结果以及我院的实际工作需要做出最终决定,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按程序任命。

责任编辑:闫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