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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理念,创新模式, 努力实现审判管理新突破
—— 眉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增浩谈如何加强审判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0-04-02 16:07:13 打印 字号: | |

42眉县法院召开审判管理工作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

在会上,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增浩就眉县法院如何进一步搞好审判管理工作,做了题为《更新理念,创新模式,努力实现审判管理新突破》的重要讲话: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审判管理,是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迫切需要,是优化法官素质、提升队伍形象的有效途径。

 二、要更新管理理念,创新审判管理模式。要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成立专门的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将原来分属于审监、立案等部门的审判质量管理职能,纳入综合绩效考评体系,统一归口由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案件质量进行统筹和动态管理,形成权责分明、专人专管的格局,实现审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作为法院审判管理信息中心、监控中心,上对院长、审判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下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动态跟踪和信息整合,形成审判管理机构和审判权行使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整改结合,规范和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审判流程管理是规范审判行为,确保司法效率的重要手段。要严格贯彻落实省高院制定的《陕西省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试行)》。该规定,也是构建审判、执行绩效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的组成部分,我院将对照《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切实提高我院审判流程管理效能。

 四、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审判质量的目标管理。审判管理工作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院将按照审判管理的新要求,对以前与审判工作相关的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完善,形成符合实际的审判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同时,要建立审判管理责任制,把审判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院领导、每一个业务庭室和每一个审判岗位上,并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指导职能,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在定案把关、裁判文书签发、审判质效管理、法官业绩考评等方面的职责,形成领导层层把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责任体系,切实把审判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案件和具体人员上。要将审判、执行绩效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与法官的审判业绩考评有机衔接,达到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的统一。要进一步完善法官业绩的考评标准,改变过去单纯考核办案数量的做法,将办案的质量、效率以及效果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要建档立卷,建立起法官的审判业绩档案,作为法官评先受奖、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五、多种形式评查案件,促进审判质量与效率双提升。我院将把对案件质量的考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行《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采取定期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等多种形式,对审判、执行、信访等案件进行评查,做到审判质效全面监控,不断扩展评查范围,规范评查标准,提高评查水平。同时,评查中要坚持发现问题与总结经验教训相结合,评优与评差相结合,评查实体与评查程序相结合。要综合评查的整体情况,分析汇总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和问题,以此推动审判水平的提高。此外,要将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相衔接,实行案件质量责任倒查制度,对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法官对案件的责任心,促进案件效率的稳步提升、案件质量稳步提高、案件审理更加规范。

 六、科学利用综合评估指标数据,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调研。综合评估指标数据为实现审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提供了现实可能。我院将以评估指标数据为依据,对全院审判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今年,我院将参照《陕西省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绩效综合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各庭室及个人的绩效评估指标数据进行通报,并进行年度排名。

 七、重点突破,切实纠正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尤其是对那些十分突出和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问题,我们要拿在手中,认真对待,重点突破,切实整改,做到防微杜渐。要深入开展“调解年活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拓展调解领域,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
    
最后,张增浩院长强调,全体干警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脚踏实地的工作,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审判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为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