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5日,眉县县委、政府召开了关于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动员会。眉县法院高度重视“创园”工作,于动员会后第二天即召开党组会,研究落实县上分配给我院的创建任务。鉴于我院地处县城东大门,又是新建场所,应借县上创园东风,既搞好单位绿化,又为全县创园工作添砖加瓦。因此,我院党组决定投资10万元工程预算进行创园工作,并对预算资金要求全额保障到位,以确保我院创建任务全面完成。
我院随后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制定出了院内外绿化整治设计方案。3月25日,两支施工队进驻我院分别在院内外施工。对于机关大门前临近国道的路面进行硬化并铺设路面砖、并按《创建实施方案》要求栽植20cm以上国槐六棵、对于机关院落的绿地进行重新设计绿化并栽植长青树木及花草。经过20多天的加工加点的紧张施工,现我院的绿化工程已于4月14日,按设计要求全部完工,从而提前全面完成了《创建实施方案》中关于我院的相应创建任务。
现在,我院绿地面积率达35%,且绿草成荫、百花待放、新树吐绿,生机盎然。尤为醒目的是两片绿地上那由三种三色花草构成的三圆美观造型,更把院内点缀的生动、多彩;机关门口,由红白相间路面砖铺设的路面面积达200平米宽敞整洁,门口两边的绿地亦是芳草成茵,尤为引人瞩目的是那新栽植的六棵30cm左右的巍巍古槐更把我院渲染的古朴、庄重。新建成的绿地工程更与我院庄严肃穆、巍然矗立的审判办公大楼相互映衬,从而使得我院的整体环境得以质的改善。
通过这次为期20多天的园林创建活动,我院绿地设计布局合理、树木花草相映成辉,不仅使我院形成了景色秀美、环境优雅的办公环境,更为眉县东大门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从而为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