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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法院成功和解执结一件十年执行积案
作者:王澜飞  发布时间:2010-04-27 16:40:39 打印 字号: | |

 

 2010420,眉县法院齐镇法庭成功和解执结了一起十年执行积案,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保护,法律的尊严得到了维护,从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提及该案,还得追溯至10年前。原告李某与被告倪某、任某债务纠纷一案经我院审理并作出(2000)眉民初字第189号民事判决。判决书生效后,两被告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李某遂申请我院强制执行,该案件批转由齐镇法庭负责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执行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加之历年来法庭干警数次工作调动,故该案一直未能执结。直到去年,申请人李某从新闻媒体获悉全国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消息后,情绪极为激动,多次找我院领导反映,并同时将一份署名为“请人民作证,将寻求法律公正进行到底”的信访件投诉多处。

 对于该案的执行工作,引起了我院的高度重视。张增浩院长亲自过问,先后多次接待申请人,并指令主管院长会同齐镇法庭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执行方案,确保限期结案。在主管院长经与齐镇法庭经过对本案深入细致的研究后,迅速制定出了执行措施:一是对近十年来被执行人的交款条据及申请人的领款条据逐一核对,做到帐目公开、清楚,心中有数;二是为了防止两被执行人联合对抗执行,成立两个办案组,分别对两被执行人分头做工作,各个击破;三是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形成法律威慑。在强大的法律震摄力面前,两被执行人认识到了拒不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均同意配合法院执行,但对迟延履行利息认为申请人计算过高,自己执行能力有限,要求法庭居中协调。自此,该案执行有了较大进展。为了尽快执结该案,为申请人实现合法权益,主管院长两下法庭,主持双方当事人协调此案执行,最终促使申请人放弃了部分迟延履行利息,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执行协议,并在限定时间内两被执行人履行清洁了全部案款。至此,终使这一件十年执行积案得到了圆满的执结。

 当申请人李某的丈夫从齐镇法庭领到案款时,他真诚地向法庭同志说:“谢谢你们,从我这起的案件的执行中的确反映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责任编辑:闫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