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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的不只是语言
作者:贺领会  发布时间:2010-04-29 13:10:58 打印 字号: | |

  427,我院执行庭同志经过辛苦努力,与村组干部合力协解,终于成功执结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

2009710,原告耿某闻讯其丈夫之兄与被告臧某因饮酒发生撕打,当即与其丈夫奔赴其兄家,途中正好遇上被告臧某,被告臧某对原告实施了殴打,致伤了原告。事发后原告寻求村组处理,但由于被告不配合,村组调解工作无法开展,原告遂诉至我院。我院经审理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及各项经济损失27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自觉履行义务。

20091229,耿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案件的执行人员是新调整到执行庭的喻永刚同志。接到案件后,喻永刚同志积极开展工作,可是遇到的第一个难题是被执行人臧某去向不明,执行通知无法送达。经多方调查邻居方得知,臧某刚结婚不久,家中一贫如洗,新婚妻长居娘家不归。臧某与其父母已分家另居,且关系恶化,互不往来。耿某与臧某父母以前关系甚密,但近年来因琐事形成隔阂,村组干部调处撮合无果。

如按正常办案程序,经调查被执行人去向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可以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喻永刚同志并未这么简单处理。春节前后,喻永刚同志多次去醋家塬村查找被执行人。并多次耐心地做其父母思想工作。又找到村书记庄某及调解员陈某,要求他们配合法院工作。在此间,喻永刚同志甚至牺牲节假日,利用下班时间多次找到臧某之父所在单位给其讲法析理。臧某之父终于被喻永刚同志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所打动,答应自己可以管此事,但要求和对方当面说话。

喻永刚同志见事有转机,便当即联系耿某夫妇做工作要其作出适当让步。但耿某夫妇有所迟疑。喻永刚同志当即向庭、局长汇报了情况,并建议入村与村组干部一起调处。427日上午,执行局副局长赵建华当即派副庭长贺领会前往首善镇醋家塬村协调执行该案。

在村组干部的大力协助下,我院执行庭同志以案讲法,深入细致地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近三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互释积怨,主动承担责任。耿某夫妇大幅让步,被告之父臧某当场向原告付清2000元案款。双方握手言和。调处结束时已是下午1点半,双方当事人和村组干部均要求吃个便饭,但被执行庭同志婉言谢绝。

临走时,村组干部激动地说:“今天的案件处理结果,双方达到了满意,我们村组也十分满意,法院干警的工作真辛苦,我们建议法院以后和有关部门对基层调解人员培训、学习”。

被告之父臧某深有感触地说:“感动我的不只是话语,是喻永刚同志的耐心和真诚,使我看到了人民法官是真心为人民。”

责任编辑:闫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