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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司法出新招 网上调解促和谐
作者:王淑娟  发布时间:2010-07-28 15:42: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槐芽法庭利用互联网络成功的在网上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师某父亲与被告王某父亲系好友。在双方家长的撮合下,师某与王某于200811月仓促结婚。婚后双方无共同语言,动辄吵架,且双方一直未同居生活。双方家长多次劝说,均无济于事。20098月被告王某留下一纸离婚协议书便赴珠海打工。原告师遂于20103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及返还彩礼30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一直无法联系到本案被告王某,只能由被告父亲代收了诉状等材料。其间原告父亲去被告家说理时,与被告父亲闹翻。故被告父亲不愿配合法院工作,仅提供了其女儿的手机号码,但该手机经常关机,根本无法联系。承办法官又耐心地做被告父亲的工作,终于通过亦在珠海打工的被告母亲做通了被告的思想工作,被告给承办法官打来了电话,并在电话中哭诉婚姻的不幸。承办法官因势利导继续做其思想工作,但被告因工作太忙、路途遥远及花费过大等原因暂时不愿回家参与诉讼,并说通过网络很容易找到她,留下了其QQ号码。不久被告寄回了书面答辩状及身份证复印件,言明其同意离婚,但返还彩礼不超过10000元。承办法官针对具体情况,遂决定采取网上调解的方式办理本案。承办法官通过QQ,将原告师某的调解意见一条一条地发给被告王某,而王某每看到一条信息即在网上反馈她的意见,对被告的疑问承办法官也耐心向其进行分析及解释,终于双方的分歧在不断缩小,意见逐渐接近,最终双方达成了返还6000元彩礼的调解方案。承办法官将依调解方案制作的调解协议用特快专递寄给被告,告知由其签名按印后寄回法庭,随后被告即按要求寄回了相关材料,并寄回了案款。最终,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心平气和地解除了婚姻关系。

在这起可能要花上半年多才有可能审结的案件中,承办法官因案情实际,及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络进行调解,大大缩短了案件的审理过程,并最终调解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这既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又做到了便民、利民诉讼,从而树立了人民法院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闫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