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上,张增浩院长指出这次全省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下降,这说明我院目前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及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刑事审判工作中,个别案件对犯罪活动的打击不到位,在缓刑适用上未充分征询所在村组和社区意见,震慑犯罪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二是民事审判工作中,服务意识不强,司法为民的措施落实的还不到位,比如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法官五下,法庭五进”活动开展得不够扎实,导致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了解、理解不够;三是执行工作中,与当事人的沟通不够,在执行中采取的执行措施对申请人反馈不到位,致个别申请人对法院产生误解甚至不满,案件执行效率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查”工作上还存在主动性不够的问题;四是队伍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改进作风,加大司法为民理念教育。接着张增浩院长围绕上述问题及不足,深入剖析出了四个方面的形成原因:一是责任意识不强。个别干警事业心、进取心不强,有得过且过思想,精品意识淡漠,导致承办案件出现瑕疵,影响了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二是对司法为民的认识不到位。不断改进司法作风,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是新时期、新形势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少数干警认识不到位,导致工作缺乏主动性,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不到位,在个别案件的办理中,没有赢得群众的信任和理解。三是争创一流的劲头不足。通过近三年的努力,法院面貌有较大的变化,少数干警产生了满足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惰性思想,导致工作不能从严要求,个别案件效率不高,没能取得最佳效果。四是管理制度不严密。审判管理工作没能把省院提出的新的管理模式与我院实际切实结合起来,管理上仍有不到位的地方,没有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效能。
最后,张增浩院长就如何以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活动为契机,全面促使我院的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切实确保我县群众安全感的整体提升,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
一、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严格控制缓刑适用范围,对确需适用缓刑的,主动征求当地村组意见,做好受害人思想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适时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公开宣判刑事案件,震慑犯罪,维护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主动关注民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落实亲民便民利民措施,坚持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主动邀请基层组织参与案件调处,积极征询旁听人员对裁判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运用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权,发挥能动司法的积极作用,使裁判结果所最终确认的法律事实同人民群众依照一般生活经验常识判断的客观事实最大限度趋于一致,赢得人民满意。
三、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穷尽执行措施;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查控可执行财产,确保“四查”到位,切实提高实执率,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经查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及时向申请人反馈情况,取得申请人理解;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执行案件分级分层负责制度,确保执行质量,扎实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活动,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功能,修订制度,构建调解网络,方便群众诉讼。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做好判后答疑,强化诉讼引导,认真接待来访当事人,树立法院的亲民为民形象。
五、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主动加强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发挥媒体辐射广、影响力度大的优势,大力宣传我院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增进人民群众对我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六、加强队伍建设。继续保持真抓严管态势,狠抓作风建设,加强纪律管理,约束干警业外行为,进一步树立队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