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案件质量和陪审效果,
开班仪式上,孙海存副主任先向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并对他们表示了衷心的祝贺和热烈的欢迎。随后,孙海存副主任向参加培训的人民陪审员就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人民陪审员的职责等方面作了讲解,分析了当前县法院人民陪审员的结构、现状,提出了人民陪审员应强化三种观念。一是强化法制观念。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涵养,熟悉审判程序,提高履职能力,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二是强化大局观念。本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宗旨,主动协助法院做好沟通、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三是强化监督观念。对在陪审过程中发现法官有违反法定程序或其他违法行为,可直接向法官指出,提出纠正意见,也可以向法院领导或其他部门反映,从而促进法院公正司法。最后,孙主任又从四个方面要求陪审员要切实履行陪审职能,一是要肩负使命,增强责任感,依法参加审判活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作用,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二是要发扬谦虚勤奋的精神,加强法律和审判知识的学习,坚持不懈地在书本中学习,向法官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胜任工作的能力。三是要遵守审判纪律和职业道德以及履行职责的各项规定,加强自身综合素质修养,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四是要端正态度,积极工作,爱岗敬业,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陪审员工作的关系,努力做到“两兼顾”、“两不误”,争创一流业绩。
培训班结束时,眉县法院副院长窦剑在培训班结业仪式上做了重要讲话。他再次从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有利于保证司法廉洁、有利于提高司法权威等四个方面强调了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并对于人民陪审员今后如何充分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切实发挥“五员”作用,全力促进我院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提出了相应要求。一是要当好“审判员”,发挥审理案件的参与作用。要依法、全面、客观、公正行使审判权,积极参与阅卷,敢于直接发问,充分发表意见,实实在在地当好不穿法袍的“法官”。二是要当好“联络员”,发挥法院与群众的纽带作用。要通过向当事人宣传、说明、解释,使当事人理解法官,排除怀疑,服判息诉,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要广泛宣传法院工作,使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有更正确、更深入、更客观的了解,消除对法院工作的误解和片面认识,提升法院的社会公信力。三是要当好“监督员”,发挥司法为民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一旦发现法官有循私枉法、违法办案等现象,对在陪审过程中发现法官有违反法定程序或其他违法行为,可直接向法官提出纠正意见,也可以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或院领导反映,以有效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廉洁。四是要当好“信息员”,发挥以案释法的宣传作用。要积极运用自身掌握的法律和审判知识,结合典型案例,经常性地向单位同事、亲朋好友、周边群众等宣传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五是要当好“协调员”,发挥化解纠纷的调解作用。要充分发挥来自基层、熟悉社情、代表民意的优势,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主动解决一些居民琐事,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对民事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以调促和,以调促安,以调促稳。
经过两天的培训会,参加培训的19名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在这次培训中,他们受益匪浅,是对自身法律知识的一次提升,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把学到的知识充分运用到陪审工作中,发挥自身优势,帮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