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县法院的法官冒着雨天利用午休时机就地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成功挽救了一个家庭。
原告张英(系化名)和被告李刚(系化名)于1992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1993年腊月自愿登记结婚。1994年婚生一子,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好。其家在汤峪旅游区开办一小餐馆,并自购小车以便购物。今年8月,张英开车和其母走亲戚回家较晚,李刚生气和其吵架。随后几天双方因琐事吵架,双方言语不合,李刚失手打了原告张英,张英叫来其兄又打了被告李刚借以出气。小餐馆也因两人闹矛盾而关了门。现原告张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在与被告交谈中发现,被告现不信任原告,而原告张英又自感委屈。法庭决定安排调解时,被告李刚却拒不接电话,后原告张英告知法庭,被告害怕来法庭就真的会离婚,故不愿来庭。法庭联系上双方的儿子时,其子说被告已外出打工。承办法官经询问原告,得知被告仍在家,遂又给原告做思想工作,使原告认识到现被告不愿离婚,儿子也不愿父母离婚。原告离婚想法开始动摇,却又顾及面子不愿撤诉。在摸透原、被告双方的心理后,承办法官决定上门调解。
承办法官临走时,被告感激地和法官握手告别,并不停地说:“是法院挽救了我的婚姻,挽救了我的家,我衷心地感谢一心为人民的好法官和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