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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调解显成效 多年外债终追回
作者:王贵琴  发布时间:2010-09-21 10:15: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眉县法院成功调解并执行了一起历时十三年之久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19977月,原告王文(系化名)将大约5吨价值18000元的白板纸卖给被告张成(系化名),双方协商19988月底付清货款。到期后,被告以白板纸有质量问题拒付货款。原告数次找被告索要,直到被告纸箱厂倒闭都未付款,厂子散了,被告人也没了踪影。20094月原告终找到被告,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协议。后被告又未按期付款。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清偿欠款及利息。

但因被告下落不明,无法送达诉状副本,承办法官经五次下乡调查了解到被告现在广州打工,通过给被告妻、女做工作,用传真给被告送达了诉讼材料。但被告随后用传真发来了延期审理申请,承办法官经报请院长同意后将本案予以延期审理。后被告及其女儿的手机均停机,被告又无法联系。今年春节期间,承办法官又三次下乡但均未找到被告,只能将此案中止审理。

20105月,承办法官得知被告回家的消息,即与承办庭室全体法官赶赴被告家,并在当地村委会的协助下,在猕猴桃地里找到了被告,向其送达了开庭传票。鉴于此案情况,合议庭在庭前,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因原告不予让步,调解无果。庭审后,针对被告现仍另外拖欠10多万外债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若简单判决,原告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实现。于是,承办庭庭长又再次进行调解,向原告讲明了利害关系,并做通了原告的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了由被告给付原告12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已执行清结。

原告在领到案款时,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多亏法院给我追回了十余年的债,真是太感谢法院了。”

责任编辑:闫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