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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法院启动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
作者:张锦林  发布时间:2010-11-02 16:50:55 打印 字号: | |

继全国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后,最高人民法院又召开了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眉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这项活动,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进行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出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议,使全体司法警察充分认识到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增强了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已从10月上旬开始,至12月份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教育,要求全体司法警察提高思想认识,从维护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的高度认识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强化法律意识和职业意识、作风纪律意识为目标,以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以改进执法作风为突破口,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效。第二阶段为查找问题,对照“五个严禁”、“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司法警察工作的规章制度,采取自己查、群众提、领导点等形式,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第三阶段为组织整改,紧密联系典型案例,人人要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并进行交流,人人要制定教育整顿方案并集体评议。第四阶段为总结检查,要围绕提高法警素质,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围绕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制度,围绕职能履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眉县法院党组要求,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要做到“三结合”,确保警示教育落到实处。一是要把警示教育与做好审判、执行警务保障工作相结合。要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提高司法警察执法能力为重点,为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和人民法院安全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确保不出疏漏。二是要把警示教育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围绕警示教育活动,将“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切实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把“执法为民”落实到司法警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以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实际行动,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三是要把警示教育与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相结合。要在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认真查找和分析问题,教育法警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努力增强司法警察组织纪律观念和职业责任感,培养司法警察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不断增强司法警察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筑起抵御各种不良风气侵袭的坚固防线,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过硬、保障有力的职业化、正规化司法警察队伍。

责任编辑:闫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