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合伙车辆肇事赔偿起纷争 好法官耐心调解重弥友情
作者:李保军  发布时间:2011-08-18 08:48:43 打印 字号: | |

816,我院成功调处了一起朋友间因合伙经营车辆肇事赔偿发生纷争的案件,朋友二人友情重弥,切实实现了案结事了。

张红(系化名)与王刚(系化名)系好朋友。20097月二人合伙购买一辆货车拉运水泥。同年88日,王刚驾车与张红及司机李某三人装载20吨水泥在行驶途中不慎翻车,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王刚重伤、张红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刚先后被送往汉中市中心医院、西京医院治疗,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仅医疗费一项王刚家属花费近13万元。而张红一边疗伤,一边独自与李某家属协商死者的善后事宜。后经调解,与李某家属达成18万元的赔偿协议,其中由张红支付7万元,王刚支付11万元。2010年底保险公司将理赔款13万余元转入张红账户,就该笔款项如何分配、亏损如何分担,双方闹的不可开交,虽经中间人多次说话,双方各执一词,无果而终,王刚遂一纸诉状以双方系合伙关系张红应对其医疗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为由将张红诉至法院,要求张红赔偿其医疗费等人身损害损失17万元,张红接到诉状后,又以王刚对造成合伙损失具有重大过错为由提起反诉,要求王刚赔偿其经济损失15万元。

办案法官受理该案后了解到,张红与王刚从小学起就是同学,关系一直很好。2009年二人分别出资近7万元合伙分期付款买车,现用保险理赔款偿还银行的贷款近10万元。张红独自在略阳处理善后事宜还花去近3万元。王刚出院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张红经常来看望、陪王刚聊天,双方从内心深处都对对方表示体谅。只是在13万元的保险理赔款下来后,双方因在合伙账务的核算上各有各的算法而发生了争议,王刚无奈才涉诉法院。考虑到该案的实际情况,办案法官认为此案无论怎样判决,肯定一方不服,不会有最终的赢家,不能依照法律规定按健康权和合伙纠纷两个案件就案办案,而应当想方设法调解解决。为此,办案法官又走访了双方所在村组干部及当时参与协调的中间人。通过走访,办案法官进一步了解到,张红与王刚合伙买车时口头约定盈亏各半负担,且大部支出没有票据。张红买车时出资均系银行贷款,再加此次事故张红已累计贷款近20万元,且张红家中尚有瘫痪在床的老娘需要照料。王刚为买车在银行也有近8万元的贷款,其家人为给其治疗及给死者赔偿也花去了近25万元,只是王刚的家境较张红能稍显殷实。

随后,办案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进行调解。办案法官首先主持双方对合伙账务进行了核算,双方均对对方的大部合理支出予以认可。经过核算,王刚实际亏损30多万元,张红实际亏损20多万元。账务理清后,双方都对自己当初的过激言行向对方表示了歉意。见时机成熟,办案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辨法析理,使张红表示愿意在适当范围内给予王刚补偿,并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由张红一次性补偿王刚4万元的调解协议。

案件审结后,张红激动地说,我第一次进法院的门,没想到法官是这样办案的,我心服口服。          

责任编辑:闫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