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皇城玉全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全机械集团公司)于去年6月10日、7月27日,先后两次向郑刚(系化名)出售上下级真空挤出砖机两台及标砖机头两件,共计27.15万元。郑刚收货后付款20万元,对下余款以种种理由拒不清结。玉全机械集团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果,即申请法院对郑刚所有的广州本田小轿车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受理此案后,因被告及车辆均远在在新疆,承办法官即刻办理好相关法律手续,立即远赴数千里之外的新疆伊犁。抵达时已是当日深夜,为了抓住办案有利时机,承办法官不顾旅途困乏,连夜根据线索寻找到郑刚的住所,并在9月24日早晨将已闻讯有所察觉的准备开车出外躲避的郑刚堵个正着。但经核查其车并非承办法官事先掌握的车辆情况,且亦不符合保全的条件。在此不利的情况下,办案法官迅速转换思路,进而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诉前调解。经过整整一天的调解工作,玉全机械集团公司和郑刚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化解了干戈,最终达成了由郑刚给付玉全机械集团公司货款6.45万元的调解协议。原、被告间既彻底了结纠纷,又继续保持了现有的业务关系,切实实现了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