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新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关于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讲话,就如何贯彻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有了新的认识。
司法公正是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在法治社会,司法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道必不可少的环节,与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权益密切相关。就是要求法院在司法活动中不偏不倚,保持中立,保证诉讼各方平等地行使权利。具体到每一位法官,那就要求法官不断增强自己的人格魅力与威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通过自己的工作,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并赢得公众的信任和社会的肯定。
清正廉洁是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新时期下,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要求每名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从理论的高度提高个人的职业道德认识,确立忠于法律、廉洁自律、司法为民的道德信念,从而保证自身在履行司法审判职责中能够清正廉洁,维护法官职业的尊严,进而维护司法的尊严。
司法为民是核心价值观的终极目标。应以人民满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是检验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度;从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使人民法院工作能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地方抓起,赢得人民群众的赞扬和拥护,维护好、实践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新时期下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新要求与新期待。
干警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方式是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表现。特别是加强司法职业修养和树立良好职业形象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突出强调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为规范建设。尤其对于基层法院,因为较大部分的各类案件在基层法院审理,与广大群众的接触较密切,而且当下群众的维权意识也逐年提高,加之基层法院当前新形势下,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干警身心都承受较大压力的现状。这就特别要求我们的基层法院的干警自身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和自身修养的同时,人民法院应该分别就此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廉洁意识、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抓好典型和“从优待警”,加强与干警的沟通交流等方面分别做好、各项落实。
公正是灵魂,廉洁是基本,为民是目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的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整体,构成了结构严密的逻辑体系,它反映了人民法官与党、人民的关系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观念,体现了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法官价值追求的统一。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人民法官的精神品格与追求,成为推动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发展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