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2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69件(含旧存52件),结案1419件,未结50件。下面对2011年1--12月份我院在案件审理、执行等工作方面呈现出的特点做以分析:
一、刑事案件收结案总数略有下降,其中自诉案件收案上升,罚金及附民执行案件执行到位。
1—12月份共收刑事案件148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9.6%,占全院各类案件的10.1%。其中公诉87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6.3%,自诉21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0.5%,罚金及附民执行40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4.9%。
全年共审执结135件,结案率为91.2%,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个百分点,其中公诉案件结案86件,结案率为99%,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个百分点。自诉案件结案9件,结案率42.9%,比去年同期下降了9个百分点。罚金及附民执行结案40件,结案率100%。
全年刑事案件上诉10件,上诉率为11%,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0.1个百分点。上诉的10件均为公诉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的特点,1、案由均为故意伤害。2、对峙双方多为邻居或关系较亲近者。3、所受伤情基本不大。4、多发生在经济落后区。
二、各类民商事案件收结数案上升。
1—12月份共收各类民商事案件808件 ,占各类案件总数的52%,比去年同期上升4个百分点。一审804件,再审4件。初审案件中民事案件738件,商事案件70件。
全年结案799件,结案率98% ,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4个百分点。结案中调解撤诉的584件,判决174件,以其他方式结案的41件,调撤率77%,与去年同期相比高1个百分点。
上诉37件,上诉率4.8%。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8个百分点。
民商事案件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是婚姻家庭类案件,此类案件今年全年收案449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总数的56%。此类案件连年增长不过如下几个原因1、眉县本地农村外出打工人员较多,直接导致家庭关系中婚外情现象增多;2、家庭暴力;3、双方父母干涉;4、重男轻女现象仍然存在;5、随着时代的发展男女双方的经济地位变化而导致夫妻关系的微妙变化。
三、执行案件收结案数均上升。
1—12月,执行案件收案525件,占各类案件总数的36% ,截止
四、其他。
1、行政案件收案1件,经我院多方协调,最终解决了双方实质性争议,现已以原告方撤诉结案。
2、再审案件收案5件(含旧存2件),已结3件,现尚有2案未结。
3、诉前保全案件全年共受理17件,由于此类案件对时间要求的特殊性,故我院采取由立案庭统一审查、集中办理、即时采取保全措施的方法,及时、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全部保全案件均已报结。保全案件结案率连年100%。
5、支付令案件5件,已全部报结。
五、基层法庭2011年1—12月份收结案情况:
1、法庭基本情况
眉县人民法院现下辖齐镇、槐芽两个基层人民法庭,分别设在齐镇与槐芽镇的主干街道,法庭办公区设办公室,接待咨询室,调解室和大法庭。有审判员2名,助理审判员5名,书记员4名。审理辖区内7个乡镇的民事及部分执行案件,同时负责各自管辖区域内的民事调解,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
2、收结案情况
2011年全年,我院基层法庭共收各类案件403件(包括审理297件和执行106件)占全院各类案件收案总数的27%,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个百分点。审执结390件(审理284件,执行106件),审执结率为96.8%,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个百分点。所有审结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312件,占已结案件总数80%,与去年同期相比稳步上升1个百分点。全年上诉6件,上诉率为2.1%,比去年下降0.8个百分点。发还、改判2件,发还改判率为0.7%,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0.3个百分点。
六、审判、执行呈现出的特点
(一)我院1-12月民商事调解结案594件,调撤率为77%,较去年同期上升1个百分点。调解制度被誉为“东方经验”, 在司法实践中大力推行调解的方法,对于提高办案效率,消除当事人隔阂,减少案件上诉、申诉率,减轻执行工作压力,取得办案的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重要意义。
(二) 我院1—12月份的上诉率为5.3%,较去年同期上升1个百分点。二审发还改判8件,发还改判率为2.6%,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0.4个百分点。为了让当事人的服判息诉,法官在这方面还有更大工作空间要做,引导当事人正确举证、有效参加诉讼诉讼,就要充分行使法官的智慧、经验,正确把握审判中立与法官释明权的界限,加大判后论理、释法明理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
(三)执行案件执结率大幅度提高,为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我院执行局经常加班加点,突击执行,连夜下乡,多种措施并举,现执行案件已全部执结。但执行难依旧是个老问题,当事人对立情绪大,隐藏转移财产,甚至公然对抗法院执行人员,此项工作面临严峻考验。
(四)信访处理稳妥积极。我院在立案庭设信访接待室专门接待信访、来访群众。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000余人次,同时设有专人负责法律咨询,立案诉讼引导,信访上访登记,民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对稳定当事人情绪、维护眉县社会秩安、保证县城安定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七、今后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方面。
1、贯彻刑事审判工作从重从快方针,提高当庭宣判率,配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为眉县治安形式的根本好转作出努力。
2、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注重审判与执行工作的衔接,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3、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真正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4、尽快建立人民陪审团并投入到案件诉前诉中的调解与审判的工作当中去,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法庭的法制宣传作用,指导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与基层司法,治安联防部门联系和配合,做好治安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