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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离婚 为退教会阻碍执行 法官耐心 及时疏导案结事了
作者:杜鹃  发布时间:2012-07-11 17:20: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槐芽法庭审结了原告张丽丽(化名)与被告高伟(化名)离婚纠纷一案。由于原告是二次起诉,在本次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约定双方来法庭领取调解书的日期,被告高伟拒绝领取调解书。理由是:当初由于急于和原告结婚,在原告母亲的一再要求下,答应了张母提出的要求加入原告一家信仰的教会。如今两人缘分尽了,离婚了,张母要求自己加入的教会也和自己家人的宗教信仰不一致,如果法庭要让他领取调解书,就必须组织让其退教。否则,他不会领取调解书,更不会按调解协议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承办人耐心听了被告的理由后,对其作了劝解工作: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每个公民都有信教和不信教的的权力,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干预,法院是绝不会出面干涉入教退教的事。被告听此话后,情绪激动的说:“你法院给我离婚,又不出面说让我退教,我不领调解书也不支付抚养费。”原告见此哭闹不止,说被告在法庭说的话不算数,法院没有威信。笔录上都签字按印了,她坚决要求被告按调解协议执行。法庭同志见此,一再劝解双方需要冷静,等双方情绪稳定后,分别给原、被告双方父母打电话了解情况。之后得知,原告张丽丽起诉后,被告高伟经法庭传唤后从外地匆忙赶回,由于这半年打工工作不顺,没有挣到钱,而父母由于不支持双方离婚,扬言不会给其一分钱。被告高伟没有钱支付抚养费,冲到法庭以退教为由阻碍执行。在得知之以上情况后,承办人通过电话给双方父母做工作,以解开被告的心结。双方父母见原被告两人离意已定,原告张丽丽母亲给被告打电话,说教会高伟愿意信就信,不愿参与的话,不参与就行了。被告高伟父亲也同意替儿子支付抚养费。看着原告张丽丽拿着抚养费,满意的离去。法庭的同志欣慰的笑了。

通过此起案件的处理,又一次说明,作为一名办理民事案件的法官,面对细小繁琐的矛盾纠纷,要善于打开当事人心结,才能正真做到案结事了。
来源:槐芽法庭
责任编辑:杜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