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深入村组接地气 巡回审理解民忧
作者:黄莎   发布时间:2013-06-08 17:06:47 打印 字号: | |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眉县法院将“一村一法官”、“审判五进”、“下基层、接地气、访民意”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开庭等方法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运用审判权人民群众之间的纠纷。66日,眉县法院齐镇法庭全体干警在金渠镇蔡家崖村委会就地办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经过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原告撤诉,切实弥合了原、被告间的亲情,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这起赡养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家庭成员关系复杂。原告王福(化名)系智障,其母孙某已近八十多岁。原告王福终身未娶,孙某于三十年前拾得一弃婴取名王丫(化名)作为原告女儿抚养成人。王丫招得一女婿入赘,与原告王福、孙某共同生活。在拆除旧房时,孙某搬去与小儿子同住。现盖起新房后,王丫与女婿不同意和孙某同住。纠纷发生后,现孙某遂作为原告王福的法定代理人将王丫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处理。

鉴于该案的特殊之处,实质是解决孙某及王福两人的赡养问题,承办法官遂先开庭审理查明了该案的案情事实,找准了解决该案的切入点。随后,承办法官又与当事人所在村组干部积极联系,借助基层调解组织力量来化解纠纷。66日,齐镇法庭在蔡家崖村委会就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中,法官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抓住矛盾突破口,利用与孙某小儿子在场的契机,与村干部一起耐心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调解工作,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了由被告王丫负责赡养原告王福,由孙某的次子负责赡养孙某,孙某和王福的责任田分别由孙某的次子和王丫负责做务的协议。蔡家崖村委会将该协议确认为人民调解协议。至此,王福也当场撤回了起诉,原、被告间多年的家庭纠纷终得以妥善解决。

当日,齐镇法庭还组织干警对去年10月份在该村委会调解成功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了回访。同时,齐镇法庭干警还向村两委详细了解该村的村情村貌,查看了该村五包促五化的成效,走访了5户困难群众,并征求干部群众对法院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计9条,切实做到了执法办案和“接地气”两结合、两协调、两促进,从而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闫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