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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庭审评查组到眉县法院进行庭审观摩评查
作者:常海滨  发布时间:2013-08-22 15:47:36 打印 字号: | |

821,陕西高院庭审评查组在眉县法院第五审判法庭对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庭审观摩评查。宝鸡中院审管办主任齐志远和眉县法院“两评查”活动小组成员一同参加了观摩。

该案庭审持续三个小时。庭后,陕西高院评查组会同宝鸡中院审管办与眉县法院“两评查”活动小组成员及该案合议庭人员召开了评查意见反馈座谈会。

陕西高院评查组指出:今年以来,最高法院多次强调提高案件质效,提升庭审水平是提高案件质效的关键,因此,陕西高院决定继续开展庭审评查活动,这是落实最高法院要求的自选动作。相比较而言,眉县法院这次选定的案件难度较大,总体讲,庭审规范流畅,层次分明,驾驭自如,是成功的。尤其三个方面做的比较好,一是合议庭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整体作用发挥得好;二是及时总结争议焦点,引导法庭质证;法庭调查一证一质,条理清晰;质证意见、抗辩意见的陈述,引导得当,有条不紊;三是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层次分明、清晰,没有拖泥带水。同时还有以下三个方面可以再进一步提升。一是当事人质证后可以有针对性地再进行追问,使证据效力及案件事实进一步明了。二是总结争议焦点还可以再细化一些,使法庭调查在层次上更深入,增强庭审效果。三是要尽量提高当庭认证率,使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有所预期。

齐志远主任指出:省院来基层法院进行庭审观摩评查,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既表明省院对提升庭审水平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庭审之于审判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希望眉县法院以这次观摩评查为契机,不断提高庭审水平,促进案件质效提升。

眉县法院与会同志纷纷表示,听了省院同志的点评,收益非浅。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全怀强调,这是一堂生动的业务培训课,省院同志的点评,使我们看清了自身在庭审能力方面的欠缺和不足所在,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提高庭审水平是促审判、保公正的有效抓手。庭审水平的提升,尤其是发问技巧及关键节点的把握,体现一个法官的业务功底及审判智慧,不是一朝一夕能养成的,需要长期积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细化措施,继续扎实开展庭审评查活动,把提升庭审能力作为队伍业务素质建设的关键,牢牢抓在手上,坚持不懈,努力促进案件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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