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春伊始,眉县法院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眉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结果,标志着该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眉县人民法院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将履行审判职能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坚持良知教育和德化教育,不断强化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机制,有力的奠定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基石。法官干警的工作作风、司法理念、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爱岗敬业、公正司法、无私奉献蔚然成风,促进了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先后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市级园林单位,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2014年2月又被授予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先进单位。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眉县法院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开拓进取,争创一流,进一步发扬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进一步抒写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