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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进农村 服务群众零距离
作者:田小静 张蕾  发布时间:2014-06-25 10:43:25 打印 字号: | |

    2014年6月23日一大早,眉县人民法院的巡回审判车驶进了汤峪镇上王村村委会的大院,对一起在押人员和当地村民小组之间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了巡回审理。
    本案的承办人樊怀平法官通过前期送达及走访调查,了解到此案涉及一起十三年前村组在管委会和镇政府组织下参与的土地转让纠纷,而本案诉争的标的正是当是征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该案涉及到群众的人数众多,案情关系复杂,但为了方便广大群众参加诉讼,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法官们积极深入基层村组,将司法为民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当国徽在村委会的临时法庭里悬挂起来时,所有人都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和肃穆,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开始了紧张而有序地庭审活动。本案原告何某系在押服刑人员,在潜逃时化名郭亮于2001年3月23日代表山西某公司一份土地转让协议,约定将被告上王村一组的一处土地转让给该公司(已被吊销)作为建设生活办公场所。协议签订后,被告按期积极对地上附着物果树进行了清理,原告于2001年5月9日给付了地上附着物补偿款98746元。后因原告被公安机关逮捕限制自由,征地事宜被搁置,除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外,土地转让协议的其他条款未实际履行。现原告委托代理人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地上附着物补偿款,而被告辩称当时果树按期砍伐,附着物的赔款已经发放到村民手中,并且因原告未实际征地,导致村民土地被荒置两年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原告理应赔偿被告组村民的损失。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针锋相对,激烈辩论,但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整个庭审程序规范、秩序井然,法官们的办案作风获得原被告双方和在场群众、当地村组干部的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眉县法院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积极落实便民惠民活动,及时进村入户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实现司法为民“零距离,不仅方便了群众参与诉讼,还密切了群众与法院的关系,收到了很好的审判效果。

 

责任编辑:田小静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