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执行一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法理并用,使一起久拖未执的案件最终得以顺利执结,这是实施“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又一体现。
被执行人马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被申请人诉至法院,马某在判决生效后一直未自觉履行还款义务,在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马某仍然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且经多次传唤到庭后态度蛮横。在多次给马某做思想工作未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征求领导意见后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给马某施加压力,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马某情绪激动,仍然态度强硬,办案法官觉得马某如此抗拒执行肯定有着一些隐情,法官一边联系马某的亲戚朋友,一边让庭室的女同志给马某做思想工作,面对女同志的循循善诱,被执行人马某终于说出了自己抗拒执行的隐情,原来马某承担的这笔还款义务是丈夫借下的,而丈夫却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留给她的是巨额的债务和年幼的孩子,面对突如其来的状况,她一方面觉得想不通为什么丈夫借的债务要她来清偿,一方面也是觉得自己没有任何偿还的能力,所在在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产生了抗拒的情绪。得知了这一情况,法官和庭室的同志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为马某和她的朋友释明法理,讲清责任后果,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地过去了,马某的态度也渐渐缓和了很多,她的朋友也开始为她想办法筹钱还款。最终,马某同意分期偿还这笔借款,并且写下了还款承诺书,并一再对自己当初的无理行为向法官道歉。
至此,案件得到了顺利地执结,看到当事人心服口服地承担了还款义务,办案法官觉得只要俯下身子,站到当事人的角度上去思考问题,了解他们的难处,依法依理,法理并用,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