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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冲突为地畔 法官析理获赔偿
作者:田小静 李秋瑞  发布时间:2014-11-25 17:35:55 打印 字号: | |

117日,我院齐镇法庭调解处理了一起邻里间因耕地界畔引起的健康权纠纷,在法官与村组多次配合与积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偃旗息鼓,冰释前嫌,达成了调解协议,妥善的化解了这场冲突。

原告王某与被告余某系同村村民,双方的责任田相邻,因年数已久地界不清楚,原告在未经被告的同意下单方自己栽界畔,被告对此表示不满,双方为此发生争议,进而发生肢体冲突,致原告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若干元。此事经派出所民警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费用5000元,协议达成后,被告未履行协议,故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7900多元。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被告余某,联系无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深入余某所在的村组展开调查,找到余某向其送达诉讼相关的材料,通知双方到庭调解,并向村组群众了解案件情况。双方到庭后态度坚决,原告对被告不履行派出所的调解协议很不满意,要求被告按照诉状的请求赔偿自己7900多元,而被告余某则认为此事已经过调解,且双方达成协议,故只愿意赔偿5000元。承办法官给被告用民俗习惯,通俗的语言,不厌其烦给被告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当被告明白由于自己缺乏理性的沟通而给原告带来身体的伤害,这是一种侵权行为时,被告的情绪缓和了。此时合议庭的其他法官给原告做通工作,双方坚决地态度有所缓和。承办法官抓紧机会,进一步的向双方告知利弊,进行法理分析,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6800元,并在约定时间被告按照协议钱亲自送到法庭,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因界畔发生的纠纷,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解决界畔问题,承办法官积极联系村组干部,与他们沟通协商,村组干部也表示愿意配合法庭解决这件事情。当承办法官告诉他们法庭已协助他们将界畔问题解决时,他们眼神里流露出来满眼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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