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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法院获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荣誉
  发布时间:2015-02-17 09:21:28 打印 字号: | |

近日,眉县法院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眉县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作为驱动案件审判和政务管理工作的引擎,大力推进信息化应用,坚持走科技强院和建设现代化审判机关之路,使信息化技术在规范法官行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案件质效、推动阳光司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实现了通过信息化建设增进资源共享、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审判资源、方便群众诉讼的目的。

近年来,眉县法院在信息化工作中,坚持硬、软件“两手抓”,先后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完成了实时监控、门禁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审委会系统、三级专网建设、视频会议、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提讯、远程接访、科技法庭等建设,改造了内外网分离线路,并为全院干警配备电脑、U盘,每个业务庭室配备高速扫描仪,同时开通了官方网站和微博,着力开创司法公开新局面。在加强硬件升级改造的同时,注重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该院在审判执行系统应用过程中,实时监控各业务部门网上办案情况,结合省市法院审判管理通报,督办网上办案流程进度,保证案件信息录入各项指标与上级法院的考核标准相符,保证司法统计与审判数据的吻合,尽可能地减少案件实际指标与目标指标偏差,有效地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同时,该院按照要求长期保持案件卷宗100%扫描比;及时制作司法公开告知书2627份,裁判文书审查率达128.23%,案均扫描页数为51.62页,审判执行系统应用的各项指标都达到了省市法院的要求。并顺利完成了2011年至2013年审执结的5000多起案件的信息补录工作。

 

责任编辑: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