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我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封强制措施,邀请社会媒体监督公开执行过程,这是我院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以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的有力体现。
申请人上海浦发银行与被执行人陕西某育禽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涉案标的较大,被执行人公司因市场销路不畅等原因处于停产状态,为了促使案件的执行,法院多次实地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最终决定对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实施查封。本此公开执行活动由执行局赵建华局长主持,执行二庭负责执行准备工作,执行一庭负责执行实施。在媒体的监督下,合议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查封裁定书,并告知其权利义务,随后执行局全体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对被执行财产进行了清点核对,张贴了查封公告。案件的整个执行过程公开公正、严谨有序,不仅体现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也彰显了司法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