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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法院:创新机制 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作者:王杏  发布时间:2015-05-07 11:14:25 打印 字号: | |

裁判文书是法官办案能力的集中体现,也是展现法院司法公正的关键,而裁判文书上网,是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公开的一个重要渠道。眉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仅20151-4月,该院就公开裁判文书425篇,其中刑事类30篇,民商类327篇,执行类68篇。

注重裁判文书质量提升。眉县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官培训,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在认真组织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种专项培训的同时,注重利用对法官进行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机会提升法官业务水平,同时注重利用“眉坞法苑”法律讲堂开展相互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倡导法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准确理解法律精神,确保法律正确适用。同时通过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严把裁判文书质量。该院严格按照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样本的规定,重点检查裁判文书的板式、内容是否规范。对板式内容有问题的裁判文书严格要求整改。坚决杜绝裁判文书格式混乱、字号字体不符、错字漏子,语句不通等问题,坚决注重裁判文书质量的提升。

确保裁判文书上网的规范化。眉县法院向各庭室复印送发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规定审管办管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裁判文书上网遵循的原则、公布的范围、发布平台、具体要求与程序、责任与保障等内容,确保裁判文书上网统一化、规范化、制度化。

确保裁判文书应上尽上。眉县法院制定出台了《眉县人民法院提交上网裁判文书清单》、《眉县人民法院申请裁判文书不上网备案表》,规定裁判文书上网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凡属于不公开的裁判文书,必须由承办法官填写《申请裁判文书不上网备案表》,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查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提交审管办备案,未经批准的裁判文书一律公开。并对上网裁判文书实行月通报制度,确保裁判文书应上尽上。

眉县法院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既让当事人便捷地了解审判执行的结果,又让裁判文书的公开成为倒逼机制,迫使法官在裁判时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说理透彻,从而提升裁判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可以规范和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每一位社会成员也可以通过了解大量真实的案例,来预期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充分发挥了法律的教育指引作用。

责任编辑:王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