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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和闹离婚 法官调解促和好
作者:刘林刚  发布时间:2015-05-29 15:43:54 打印 字号: | |

520日早上1020分,当承办法官再次走进调解室的时候,原告小汪激动地从凳子上站起来,不好意思的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我就不打扰你们办案了,我的诉状让我拿回去,看着坐在原告旁边满脸微笑的被告小王,承办法官心底了然,这对夫妻已经解开心底的疙瘩,重归于好了。

原、被告2008年年底经媒人介绍认识,当年腊月进行结婚登记并举办婚礼。2009年底被告生育一子,现年已经5岁,孩子一直由被告父母经管。两人都在本地上班,本来一个很幸福的家庭,然而在婚后两人常为一些小事发生争吵。

承办方法官在与被告女方谈话中了解到,现在男方父母经管男方姐姐孩子,双方偶尔为此事拌嘴,没有大的矛盾。在与原告男方谈话中,原告显得痛苦并心事重重,急切想从婚姻中解脱出来,称自己离婚的原因是不想让被告和双方父母伤心,并认为夫妻双方吵架、妻子与婆婆拌嘴过错均在自己,自己没有处理好矛盾是对父母的不孝,在这一阶段,承办法官认真倾听了原告的陈述,通过认真倾听使原告的情绪得以缓和,原告在法庭引导下放下心头包袱说了心里话,原告的压力也得以释放。随后,承办法官对原告指出处理夫妻矛盾、家庭矛盾不是一蹴而就,需要慢慢摸索方式方法。但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简单将所有家庭矛盾的过错归咎于自己,大包大揽不是真正的宽容大度。同时承办法官与被告女方进行了谈话,经营家庭是两个人的责任,夫妻感情更是精神上的相互支持与寄托,如果双方还要继续生活下去,女方需要在精神上对男方予以支持。随后,承办法官将双方组织在调解室,做了简单的开场白,让双方自己解决生活中面临的问题。后来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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