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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对点查控觅线索 快速执结关联两案
作者:刘万里  发布时间:2015-08-11 17:30:22 打印 字号: | |

近日,眉县法院执行一庭依托省高院执行系统的点对点查控平台,从中发现并筛选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银行账户后快速反应和出击,成功执结了涉案达一百三十七万余元的两个执行案件。

该院执行一庭承办执行的申请人李某与被行人眉县某混凝土公司执行标的一百零五万余元。该公司部分执行后提出自己在法院有作为原告的胜诉案件,双方私下执行后下余案款三十二万余元至今得不到清偿,请求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迅速转至执一庭办理。该案被执行人为宝鸡某建设集团公司,办案法官立即通过执行系统的点对点查控系统向指挥中心提交了查询被执行人在商业银行的存款请求,几天后查控结果反馈。两名办案法官即赶至宝鸡市某建行依法冻结该公司的存款,结果发现该笔存款已被省内两家法院轮流冻结。细心的法官在被执行人密密麻麻的账户信息中又发现该公司在兴业银行西安市某支行设立账户较多,经排查发现大笔存款迹象。

兵贵神速,执行法官连夜赶制好需冻结、扣划的手续材料,第二天拂晓即动身前往西安执行案件,在银行柜台经查询确认了存款信息,但该存款系保证金账户上的款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最高院之规定并不能予以扣划,遂果断对款项中的三十二万元予以先行冻结。被执行人得知保证金账户被冻结后迫于法律威慑和压力,主动与申请人进行了沟通和协商。七月二十九日,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开具了三十二万余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本案执行费双方各半负担。自此,执行标的达一百三十七万余元的两案并案执行后全部执结。

据统计,眉县法院执行局近半年依据点对点查控系统发现的被执行人在商业银行存款线索后快速反应和出击,采取法律赋予的冻结及扣划等强制措施,及时执结了类似案件二十余件,充分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