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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执行化坚冰 破镜又得以重圆
作者:田小静 李海生  发布时间:2015-10-10 17:12:49 打印 字号: | |

法院的执行案件中,离婚复合的情况少之甚少。近期,眉县法院执行庭,经过办案法官给双方细致做工作,申请人男方与被执行人女方和好,双方和解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

男方与女方于2007年相识,20085月结婚,同年九月生下一子。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疏于沟通,常因猜疑而导致矛盾不断。此外,双方因为男方的债务及孩子抚养问题也发生了矛盾。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于20136月经调解无望判决双方离婚。

办案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得知,男方一直不申请执行原因是希望和好,判决生效后,男方多次找女方,女方避而不见,加之双方家庭阻挠,认为和好希望不大,两年后才申请法院执行。女方向法官反映称其思念孩子,但男方家庭妨碍不让见。办案法官联系到男方家庭对其做工作,认为父母看望子女是法定权利也是人之常情,不该阻挠,不能侵犯孩子母亲的看望权利。经法官做工作,男方家庭同意女方看望孩子,女方遂后探望了几次。之后,法官又了解到,女方也有和好意愿,遂通过电话、短信方式联系到男方父母,对其进行了一番劝解,邻里和组委会相继劝解,找来男方做工作,男方同意和好并不要抚养费等费用。办案法官男方父母做了让步,同意两人和好。男方于20159月申请法院撤回执行申请,两人矛盾得以化解,重归于好。

办案法官说,已生效判决两年后执行,期间自愿和好情形比较少见,两人能破镜重圆让人欣慰不已,这也是大家希望看到的完美结局。至此,案件已案结了,法院法官细致的执行工作使此案件顺利完结,虽然期间遇到种种问题,但最终都得以解决。细搞执行工作,使破镜重圆成为可能。

 

责任编辑:田小静 李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