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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起纠纷 诉前保全案结事了
作者:高宝康  发布时间:2015-11-23 10:08:16 打印 字号: | |

在很多案件中,为防止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财产,采取诉前保全是一种很好的保障方式,不仅可以防止财产的转移,同时还可以起到案结事了的作用。

近日,眉县法院就遇到这么一起案件,事情是这样的,申请人陕西某风机公司与被告四川某公司因买卖风机产生买卖合同纠纷,四川某公司在陕西某风机公司交付一批风机后,却迟迟不支付货款3万元,陕西某风机公司委派专人多次与四川某公司协调,但是最终无果。无奈之下,陕西某风机公司向眉县法院立案庭提出诉前保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及时前往四川广元某银行查询冻结了四川某公司账户上3万元存款。随后承办法官与该公司联系希望就地调解此案,对方态度恶劣,并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返还合同欠款,但得知自己在银行的存款被冻结后,态度立马缓和下来,并表示可以商量处理。承办法官抓住机会向其释法析理,说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原告方申请解除诉前保全并请求撤诉,被告方立即向原告支付了3万元货款。在案件及时快速的处理后,原告方很是感激,表示自己做好了打官司的准备,没想到案件这么快的化解了。

诉前保全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也防止了判决后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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