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院的案件数日益增多,案多人少已是一种常态,有些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采取委托送达的方式,不仅减少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同时提高了送达效率。
近日,眉县法院立案庭就收到一份来自北京某法院寄来的委托送达函,并随函寄来相关送达的诉讼材料,原来是被告张某与北京某家银行的信用卡纠纷,该法院多次与被告张某联系时却找不到其人,打电话手机是空号,去其北京的出租屋也发现没有人,最后得知张某的户口所在地在我院管辖范围内,故委托我院立案庭向张某送达相关诉讼材料,并确定了开庭日期,承办法官看了后发现离开庭时间已经没有多长时间,故在百忙中抛开手头的工作,前往张某的家中,然而第一次去就吃了闭门羹,家中只有老母亲和一个小孩子,当我们说明身份和来意后,张某的母亲眼里立即充满敌意,说不知道然后将我们赶出门外。承办法官仍不死心,向邻居打听消息,得知最近见过张某的消息才肯离去。回来后承办法官又主动向所在村组主任取得联系,向其说明情况,请其帮忙。没过两天承办人再次来到张某家中,并邀请村组主任一起前往,这次张某母亲态度有所缓和,但是还是不愿说出儿子在哪儿。承办法官耐心的向张某的母亲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很关心张某现在家中的情况,张某的母亲终于说出儿子在附近打工,还当即打电话叫儿子回家,张某回家后在母亲的劝说下也终于接收相关诉讼材料,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还当即表示会按时去北京参加开庭。
过了一阵子,当我们将要忘记这件事时,接到了北京某法院的电话,很真诚的感谢之语,我们想说的是:“这不仅是我们的一份责任,更是一份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