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县法院槐芽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电动车相撞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既圆满为案件划上了句号,也让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得以缓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15年7月31日,原告张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均骑电动车行驶在横渠镇孙家塬村水泥路上,两人一前一后同向行驶,后行驶至原告张某某家门口时,其骑车向右拐,准备骑进家里,这时被告王某某的电动车从后面撞上来,导致双方车辆受损、张某某和王某某均受伤。事后,在邻居的帮忙之下,被告将原告送至眉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谁知,被告妻子及岳母在事发后径行到原告家骂骂咧咧,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张某某出院后,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王某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0000余元。
案件不复杂,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事故是因被告从后面追尾发生的,但被告辩称是因为原告突然转向且没有任何信号提示才导致事故发生,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虽然双方均有证人,但是却没有人说的清楚事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责任在谁更无法辨明。在此情况下,承办法官进村进行调查核实,在场人员均表示是两车相撞后才注意到的,至于究竟是谁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依旧没有人能够说得清。事发过程无法核实,事发原因原、被告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并且因为被告亲属的无理取闹让矛盾有升级之势,原告方对此亦是耿耿于怀。在此情况下,如果冒然下判,双方势必都会提出异议,并且原告和被告妻子本是同姓同宗,因这起事故闹的不可开交,以判决方式处理对于化解矛盾、弥合关系无丝毫益处。考虑到案件的特殊之处,办案人员在庭审后屡次向原告做思想工作,同时与被告联系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后终于让双方同意对案件进行调解,案件朝着积极方向迈进,不料,调解当天,双方各自的“亲友团”却言辞不合,发生了冲突,好事变坏事,案子不仅没有调解反而使矛盾更加尖锐,这下,案子变得更难处理。但案子到了这一步,承办法官认为不仅要结案,更要注重方式,物极则反,如果再下下功夫,或许事情会是另一番结局。坚定这个目标后,承办法官先是联系被告,向其分析了整个案子的发展过程,并告知可能的后果,这样一来,被告心里不再像之前那么抵触的,也认识到其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在这个前提下,承办法官再积极和原告代理律师取得联系,争取获得其协助,从而有助于打开原告的心结,为再次调解奠定基础。功夫不负有心人,11月30日,被告主动找到承办法官,希望可以和原告协商解决问题,趁热打铁,次日,承办法官邀请人民陪审员以及原、被告双方的“熟人”一起来到原告家里,值得惊喜的是,被告还带来礼品,这样一来,便为后面的调解过程创造了良好的氛围,通过一上午的努力,最终双方都展示了诚意,做出了让步,被告对此前的行为向原告表示了歉意,原告亦表示谅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于调解现场给付了原告5000元的赔偿。
案子结了,双方当事人对于法官的努力给予了充分的认可,虽说天寒地冻,但人心却暖烘烘的。
法官手记:审判实践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法律关系虽然简单,但是处理不好却极易激化双方当事人矛盾的案件,对于此类案件,仅仅是分辨是非、划分责任并不是最好的处理方案,也达不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事实上,这类纠纷大多是因为在矛盾发生初期没有得到及时、妥善的化解,如同本案,因为当事人最初的不理智而使得矛盾升级。因此,心病还需心药医,要想根本解决矛盾还是得把当事人的“火气”降下来,气顺了,问题才能最终解决。正是如此,在本案的处理中,我们才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的做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让案件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