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老权及老伴张某均70余岁,二原告共生育四个女儿、两个儿子,并将他们抚养成人,六被告现均成家立业。村上原先分家时协议由长子权某甲管父亲,次子权某乙管母亲,并负责养老送终。二原告为了不给子女增添负担,两人独自生活,费用自理。二原告作务1.6亩猕猴桃,靠地里收入看病及维持生活。随着二原告年龄增长,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尤其原告张某一直有病,看病花费大。二原告与次子一家同居一院,长子一家另居他院。2015年次子因家务琐事与母亲张某发生纠纷,二原告一气之下将六个子女同时告上法庭。法庭在给各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及传票时,六被告均不能理解,经法庭释明法律,被告的情绪才较为平复。
经审理查明,六被告均不同程度对二原告尽过赡养义务,二原告状诉六被告未给其花费一分钱让被告烦心。六被告觉得自己丢了颜面,女儿表示以后无法进娘家村子,次子则认为管与不管一个样,自己也不想再付出了。庭后,法庭多次到当事人住所地,分别与二原告长子、次子、女儿、女婿沟通,走访村委会,经六次调解,均因二原告不停变更诉讼请求而无法达成调解意见。合议庭反复讨论,没有轻易下判,决定再次前往原告村、组了解情况,查明真相与原因。实际情况:二原告平日较为自私;现长女已60余岁,孙子缠身;次女身体有病,家事繁多;小女脾气爆裂,认为与己无关;次子系再婚家庭,二原告对次子与前妻的女儿实际抚养成人,因该孙女彩礼问题发生纠纷,实际二原告真正的心结是嫌弃次子未给自己一部分孙女的彩礼钱;两个儿子家庭经济情况一般,生活拮据,平日忙于自己生活,对二原告疏于关心及照顾。鉴于此种情况,就案办案反而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如果简单判决结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人赡养及亲情矛盾。
合议庭充分听取原、被告各方意见,最后决定再去该村委会调解本案。征求了该村委会调解主任及妇联主任的意见后,分头给原、被告做工作,经过一番亲情感化、说理讲法,被告均认识到平日对老人照顾不周,自己的不当行为及言语给老人带来的伤害,次子也知道父母不但养大自己,还代为养大自己的女儿,自己会给父母一定的补偿;二原告也表示以后有困难跟子女及时沟通,谅解儿女的不易,只要将自己的赡养问题落在实处,为了子女的面子,为了不伤和气,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得知父母撤诉,长子很是感动,认为父母能原谅儿子,自己不会让父母失望,只会做的更好!女儿、女婿也表示让父母不必担心,六个子女定会妥善安置好老人的生活。
早春的天气乍暖还寒,但返程途中法官的心里却暖洋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