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法院注重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拓宽服务领域,寓监督与支持之中,建立了与辖区行政机关的联动机制。5月9日下午,与眉县环保局共同举办了《行政诉讼法》暨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窦剑就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从着力解决行政争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确立以及行政机关履行判决等十一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随后,行政庭庭长樊怀平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为眉县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讲解了行政诉讼、环保执法等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并就如何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进行了相应指导。同时,就眉县环保局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一细致解答,并指出在行政执法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切实纠正以往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短板,及时收集并固定违法行为的证据,在法定的幅度和范围内作出具体行政处罚行为。针对普遍存在法律文书送达难的情况,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行政执法行为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以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高。
眉县环保局杨局长对眉县法院为该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欢迎。他说,这次培训会为该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解答了疑问、提出了建议,这为该局严格依法行政、敢于执法、积极执法吃了一颗定心丸,必将有力推进该局的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