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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法院关于公开招聘书记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14 11:50:39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促进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有法院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2月22日,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个人自愿报名。我院现有临聘书记员纳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和高等教育学生学历验证报告,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如实填写《眉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交至眉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二)资格审查:2017年2月23日,我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后,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合格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试总分100分,笔试30%,测试40%,面试3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人文知识、基本写作等。  

  2.测试  ①计算机中文听打看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汉字录入,制作word文书;  ②听写手书纸质记录,以记录速度和准确率综合评分。  

  3.面试  笔试和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最终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统一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招聘书记员薪资标准为第一年每人每月1500元,单位不提供住宿。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眉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系电话:0917-5544541;0917-5545255   

              眉县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