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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法院: 以温暖之心 润琴瑟失调之壤
作者:刘敏  发布时间:2021-08-23 17:14: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汤峪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

王某与李某系聋哑人,无法正常通过言语来表达自己的想法,法庭同志便通过手机输入以及书写文字等方式与其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王某诉称,李某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脾气暴躁,遇事独断专行,不与王某商量,也未尽到丈夫责任与父亲义务,现要求离婚。李某辩称,他爱自己的妻子,以后凡事都愿意听王某的,两人结婚八年还有两个孩子,不希望离婚。

经审理发现,两人的分歧主要在于李某不愿让王某单独去其他地方工作,因此发生矛盾,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人经综合考量,王某与李某结婚已八年有余,生育一儿一女,在婚姻里也建立了相应的夫妻感情,目前未发生《民法典》所载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两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且均系特殊群体,两孩子也均未成年,正是需要父母共同抚养及陪伴的时候,遂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法庭同志在向王某进行了情理分析后,王某表示服从判决,再给李某一次机会。

法官寄语: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男女双方从倾慕爱恋至婚姻殿堂,从小鹿乱撞到柴米油盐,相互之间负有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神圣盟约,在感情遭遇危机之时,应当理性面对,回忆初见的美好,将偶尔的吵闹视为生活的调味剂,珍惜缘分,珍惜彼此,不轻言离婚!(注:文中皆为化名) (撰稿:刘敏) 

 

 
责任编辑:辛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