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县法院受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民庭承办法官携卷下乡,办案过程中向群众宣讲平安眉县建设,纠纷得以顺利调解,老人生活得以保障,起到了审理一起,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原告朱某、郭某夫妻二人均已七十多岁,生育一儿两女。之前因家庭矛盾,两个老人没有和子女共同生活,加之身体状况还好,就一直居住在女儿购买的村上的旧房里,2020年8月,朱某患脑梗后行动不便,老伴郭某年龄大了,也没法独立照料朱某,三个子女均在外打工,也无人顾及老人,两人的生活陷入囧境。近日,两个老人提起诉讼,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履行赡养义务,县司法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在前期送达阶段前往原告住地了解情况,并查看了老人的情况,发现老人居住的房屋年久失修,生活条件简陋,老人生活确实困难,而且村委会干部也向法官反映,他们也多次调解未果。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的现状,且赡养问题属家庭矛盾,调解处理比判决处理效果更好,承办法官当即决定采用携卷下乡、就地调处的方案,并邀请村委会干部参与。之后法官通过电话、微信方式联系到三名子女,约定好日期,要求三名子女到时必须参加。
调解会当天,法官早早来到村委会,与村干部商讨制定调解方案,安排会场。调解会由承办法官主持,两原告及其法援律师、三名被告、两名村干部参加。会议一开始,当事人之间相互指责、争吵,会议一度中止。后承办法官、法援律师、村干部又分头做双方的工作,历尽三个多小时,最后当事人之间终于达成了调解意见,对两位老人的现时生活、居住、看病及身故后事情均作出适当安排,解除了老人生活困难及后顾之忧。在办案过程中,法官还结合近期开展的平安建设向当事人口头宣讲了什么是平安建设,为什么要开展平安建设,如何参与平安建设等,希望村民们能够发挥群众的力量,积极参与,共建平安眉县。
赡养纠纷在法院民事案件虽是一件“小”案子,但群众利益无小事,更何况牵扯到老弱病残老人现时的生活困难,这一纠纷的化解是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便民服务的生动实践,更是眉县法院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常态化写照。(撰稿:张文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