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眉县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把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一是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多元解纷能力。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按照“繁简分流,全程调解,简案速裁,繁案精审”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的作用,与司法局、发改局等部门联合印发诉前联动调解、诉前委托调解办法、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意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机制,通过委托调解、邀请调解,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2022年,眉县法院诉前化解纠纷825件。
二是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全过程。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贯穿审判全过程,通过积极有效的诉讼调解工作,使大量民事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眉县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913件,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68.94%,位列全市法院第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三是积极入驻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参与党委政府牵头的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根据中心工作部署及法院职能作用,指派诉讼服务、速裁快审团队或者人员入驻中心,指导调解,进行司法确认,并提供相配套的便民诉讼服务。
四是主动参与基层解纷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加强人民法庭两化建设,强化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在镇村设立“诉调联络站”,搭建“精细排查‘网格调’、发挥优势‘乡贤调’、整合资源‘乡镇调’、集体会诊‘法庭调’”的线状解纷模式,努力做到“矛盾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汤峪人民法庭被省委宣传部、省高院评为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被省高院授予全省首批示范法庭和“三秦最美法庭”,经开区人民法庭获评全省首批达标法庭。